
各有关人力资源机构: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1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开展郑州片区2021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力资源机构)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并对核验合格的人力资源机构换发新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机关
郑州片区管委会对已核发《人力资源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机构开展经营情况年度报告核验。
二、核验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由郑州片区管委会许可、并在有效期限内的人力资源机构。
三、核验内容
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向郑州片区提交年度报告公示表等材料,并对其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年度报告提交材料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表(附件1);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管理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2);
(三)许可证正、副本;
(四)办公服务场所证明材料(自有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租赁场地除提供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双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年报材料报送方式
将以上纸质材料提交至金水东路85号自贸区郑州片区综合服务中心62号窗口
六、核验合格后的许可证换发
自3月份起,郑州片区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的许可证编号规则办理新的许可证;并结合人力资源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核验工作,换发前期已审批的许可证。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各有关人力资源机构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和弄虚作假。
(二)2021年度人力资源机构经营情况的相关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报送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13日。
(三)郑州片区管委会依法对人力资源机构进行监督,对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时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核验结果在网上公布,载入企业信用记录,作为以后是否准予人力资源机构延续行政许可的主要依据。
联系人:刘 凯 任宝磊
联系电话:67880632 67883552
附件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表
附件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管理人员情况统计表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