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市场主体需求推动自贸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项下企业数据合规出境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5-09-24 09:41 

在数据安全关注度与日俱增的形势下,数据合规跨境流动既是安全需要,也是企业社会责任体现。对于有跨境业务的企业(如跨境电商、药物研发)而言,数据跨境是业务开展的基础(如用户数据共享、业务数据传输)。合规审查能确保数据跨境操作符合不同国家的监管要求,避免因数据不合规带来的业务中断等不利影响,保障全球化运营的顺畅性。

自贸试验区是数据跨境流动制度探索的重要创新平台。《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明确,自贸试验区可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框架下自行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经省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报国家网信部门、国家数据管理部门备案后实施,负面清单外数据出境将免予申报安全评估、订立标准合同、通过保护认证。目前,天津、北京、海南、上海等地自贸试验区(港)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已完成备案,涉及汽车、医药、零售、民航、再保险、种业等多个行业领域。

按照国家关于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一地制定、多地适用”原则,自贸区郑州片区同步适用我国其他自贸试验区出台的数据出境负面清单,为规避法律风险、保障数据安全、提升数字贸易能力拓展全球业务,现面向自贸区郑州片区内企业征集需求,推动首单自贸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项下企业数据合规出境。区内有关行业(详见附件)企业经自主评估后,如有数据跨境业务场景及政策诉求,请与我单位联系,我单位将积极提供有关合规服务助力企业数据出境业务出海。

 

联系人:赵梨雪 0371-67883572/67880012

联系邮箱:zzpqsw2@126.com

 

附件:全国各省自贸试验区(港)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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