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委对近期工程监理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9日。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85号河南自贸大厦16楼行政审批处
邮编:450018
联系电话:0371—67880637
监督举报电话:0371—67880632
2020年6月22日